为了提高全镇村民的文明水平,促进家庭团结,培养村民尊老爱幼的良好风气,结合评选文明单位的契机,进行“好公婆、好儿女”的评选活动,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:
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,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、和睦、友爱的家庭关系,团结、互助、融洽的邻里关系,倡导敬老、养老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,通过和睦家庭的建立,促进和谐村屯、文明乡镇的建设。
二、目的意义:
“好公婆、好儿女”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、家庭、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、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,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,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,在全镇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,形成发现真情、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。
三、组织机构
兴源镇“好公婆、好儿女”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:
主 任:唐嵩
副主任:单洪信
委 员:邢伟江 黄 鹏 丁连庆 吴 波 陈洪吉 刘嘉喜 曹苓军
下设办公室在党群办
主 任:曹苓军
副主任:蒋凤贤
成 员:姜娇娇 于丽 刘金萍
三、评选范围
兴源镇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居民均可参选。
四、评选条件
符合以下评选标准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。
“好公婆”评选标准:
1、勤俭持家,家庭和睦
2、爱护晚辈,教子有方
3、生活方式文明健康
4、亲友邻里团结互助
5、热心参加公益活动
“好儿女”评选标准:
1、尊重赡养老人,主动分担家务
2、细心养育科学教育子女
3、夫妻互敬互爱,理解支持对方工作
4、亲友和睦,关怀互助
5、遵纪守法
六、评选方法和步骤
(一)宣传发动阶段
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争创“好公婆、好儿女”活动。根据各家实际情况,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,采取各种形式进行“好公婆、好儿女”的标准的宣传,在全镇开展“相互夸”、“相互比”、“相互评”等争创活动,营造人人参与,形成家庭、邻里、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。
(二)推荐阶段
推荐方式:
1、各党支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秀家庭的好公婆、好儿女各1名。
2、群众也可根据所掌握了解的情况,推荐符合“好公婆、好儿女”评选条件的人选。
推荐要求:
1、请将各候选人的感人材料(500-800字左右)报送到党支部。
2、村民也可写好材料直接向村党支部推荐候选人。
3、各党支部将候选人事迹材料于2015年10月10日报送至兴源镇党群办。同时填报“好公婆、好儿女”候选人推荐表,张贴一张全家福照片。
(三)公示及评选
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确定“好公婆、好儿女”候选人1名,在村党支部进行公示。在公示期内,村民如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存有异议,镇党委将进行核实。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,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,并将处理意见向公众公布。
联系电话:0453--3051803
邮箱:xydqb@126.com
由评审委员会委员确定最终人选,选出好公婆、好儿女各5名。
(四)表彰。
兴源镇党委将对评选出的“好公婆”“好儿女”进行表彰。
中共兴源镇委员会
2015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