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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源镇2015年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实施方案
2015-04-15 10:47  兴源镇

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形成重品行、讲文明、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,为建设“幸福穆棱”打造“魅力兴源”奠定坚实的基础,2015年在全镇持续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,制定实施方案如下:  

一、目标要求 

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,以“推荐身边模范,比学高尚品行”为主题,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为目标,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推荐身边的道德典型,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,在全镇形成学习、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,造就不同层次、不同领域的模范人物群体,促进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,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思想道德支撑。  

二、参选范围和标准条件 

1、参选范围。所有兴源镇常住居民,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、具有感人道德事迹、群众赞誉、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。  

2、标准条件。分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五种类型,具体标准如下:  

(1)助人为乐模范: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,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、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;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,努力帮助排忧解难;积极参加捐资助学、扶残助残、公共服务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。  

(2)见义勇为模范: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,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;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,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;在抢险救灾中,奋力排除险情,保护国家、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。  

(3)诚实守信模范: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,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,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,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,享有高度信誉;在人际交往中,真诚待人,实心做事,即使遇到困难,仍坚持信守承诺。  

(4)敬业奉献模范:立足本职,爱岗敬业,刻苦钻研,勇于创新,在提高服务质量、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;干一行、爱一行,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、默默奉献;恪守职业规范,办事公道、服务优质,赢得群众广泛好评。  

(5)孝老爱亲模范: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,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;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兄弟姐妹团结友爱,家庭生活温馨和谐;在家人亲属有伤病、残疾等困难情况下,做到不离不弃,守护相助,患难与共,事迹感人,群众颂扬。  

三、方法步骤 

推荐评选活动坚持群众主体原则,实行群众评、评群众,群众学、学群众,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、自我提高的过程。  

1、制定下发活动方案,各党支部召开动员会议,部署开展群众性推荐评选活动,充分运用黑板报、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,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、目的要求、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,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,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。  

2、组织大规模“海选”。各党支部要广泛组织开展“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”活动,通过召开各类道德评议会、民主推介会、点评会,采取书面推荐、口头推荐等形式,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发现推举身边好人好事、身边好人身上的感人事迹,在每个党支部选树一批可见可亲、可信可学的身边好人典型。各支部认真核实、确定身边好人候选名单和事迹,多种形式吸纳群众意见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使推荐的身边好人具有较高社会声誉和坚实群众基础。推荐身边好人需撰写事迹材料(1000字在左右),提供2寸标准照片及生活照片(有电子版)。每月10号将事迹材料及照片发至邮箱:xydqb@126.com每个村支部每月要至少推荐1名身边好人,

3、根据各党支部对基层民主推举的身边好人,按照高标准、高质量的要求,根据不同职业类别,广泛征求纪检、计生、政法、工商、税务、金融、质检、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,搞好资格审核把关;凡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存有违规违纪、不道德问题的人选,一律取消评选资格。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选,广泛组织开展宣传评议活动,通过刊播感人事迹、举办报告会、人物风采展、演讲比赛和事迹公示、群众投票等形式,评选产生兴源好人和道德模范候选人。  

7、表彰奖励。召开全镇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表彰大会进行隆重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。  

四、组织领导 

1、成立组委会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镇党党委牵头实施,相关部门协同配合,成立兴源镇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。  

主 任:唐 嵩 党委书记  

副主任:单洪信 党委副书记、镇长  

成 员:邢伟江 党委副书记  

黄 鹏 副镇长  

丁连庆 副镇长  

吴 波 副镇长  

陈洪吉 人大副主席  

刘嘉喜 武装部长  

曹苓军 党委委员、党群办主任  

下设办公室在党群办  

主 任:曹苓军  

副主任:蒋凤贤  

成 员:姜娇娇 于丽丽 刘金萍  

2、成立评审委员会。兴源镇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由镇党委党群办、团镇委、镇妇联等部门组成评选委员会,负责审核参评人选资格、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参与投票评选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党群办,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。  

五、工作要求 

一是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,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。各村要引起高度重视,要将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兴源镇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,抓实抓细。要切实深入到基层,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,认真挖掘具有时代特点和引领作用的先进个人,做到好的模范大家评,好的风尚大家传。 

二是舆论引导,注重过程。要充分发挥标语、宣传栏、板面、LED电子显示屏、农村文化墙等宣传阵地作用,采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和报道,努力把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传播到广大群众中去,形成“人人学习好人,人人争当好人”的良好氛围。 

三是长效激励,引领风尚。以此次评选为契机,各村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机制,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,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,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,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、广受社会尊崇,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,引领良好道德风尚的建立。 

中共兴源镇委员会  

2015年4月14日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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