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市委、市政府和镇政府的领导下,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,经济两个文明建设;负责领导全镇的各项行政工作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执行市委、市政府的决定。
二、向市委、市政府和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。
三、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的政策、措施和方案,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联产承包制,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。
四、讨论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镇、村建设规划,并经常进行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。
五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农业生产、民政优抚、文教卫、土地资源、计划生育各项政策。
六、协调农、林、水、机、畜等主管部门,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农业生产中的积极作用,引导农民科学种田。
七、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防火、防汛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规章制度。
八、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。